2021-12-27 22:15:12
抗议
1.就本条例而言,抗议是与对比赛有直接影响的事件或事项有关的任何类型的反对,包括但不限于球场状态和标记、辅助比赛设备、球员资格、体育场设施和足球。
2.除非本条另有规定,否则抗议应在相关比赛结束后两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国际足联比赛总监,并立即提交完整的书面报告,包括抗议原件的副本,在相关比赛结束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发送至东道国国际足联总部,否则将不予理会。
3.关于被提名参加比赛的球员资格的抗议应在决赛第一场比赛前五天内以书面形式提交东道国国际足联总部,并由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处理。
4.提出抗议的球队代表团团长应在比赛开始前以书面形式向裁判员提出有关球场状况、周围环境、标志或附属项目(如球门、旗杆或足球)的抗议。如果在比赛中球场的场地变得无法使用,抗议队伍的队长应立即向现场的裁判提出抗议
对方队长在场。球队代表团团长应在赛后两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国际足联比赛总监确认抗议。
5.对于比赛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事件,队长应在争议事件发生后和比赛恢复前,在对方队长在场的情况下,向裁判提出抗议
团队球队代表团团长应在赛后两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国际足联比赛总监确认抗议。
6.不得对裁判员有关比赛事实的决定提出抗议。除非《国际足联纪律守则》另有规定,否则此类决定为最终决定,不得上诉。
7.如果提出了无根据或不负责任的抗议,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可对参与成员协会采取纪律措施。
8.如果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任何正式抗议条件,主管机构应不予理会。曾经是2022年世界杯的最后一场比赛™ 本条所述的任何抗议均应不予理会。尽管有上述规定,国际足联纪律委员会仍有权根据《国际足联纪律守则》的规定,依职权起诉任何违纪行为。
9.国际足联应根据本条例、国际足联章程或任何其他国际足联条例规定的例外情况,对提出的任何抗议作出决定。
以上为翻译内容,来之FIFA.com